求助:本人为北京户口25年了,孩子过了7岁,至今尚未上户口。本人与户籍所在地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局龙园派出所多次交涉,均以本人没有房产为由,拒绝为孩子上户口。2018年8月1日上午9点,本人在接到该所“可以办理”的电话通知后,携妻子孩子又去龙园所申请,该所又以非婚生育、没房等理由,拒绝为孩子上户口。经相关查询,我们的条件完全符合《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解决本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公人管字(2016)1196号)之规定,可以给孩子上户口。但是,该所同志不执行这个公开的文件,却拿出内部文件参照执行,说我们没有房产,不能办理;而且不让我们仔细阅读条款、不让照相,态度恶劣。前年九月份,是孩子上小学的时候,因为没有户口,上小学困难重重。特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请有关单位核实,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我孩子登记户口的权力。
基本事实:
本人持有《北京市居民户口簿》,1993年由上海转入本市清华大学,并在该校就读研究生,入北京集体户口;1996年毕业后,分配到中国电力技术进出口公司(新加坡公司)工作,户口落在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集体户;1999年,本人在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购买房产(《户口簿》上登记的住址);2000年,本人响应国家号召,从新加坡回国创业,并从原单位辞职下海,户口从西城区迁入昌平区,也就是我现在的户籍所在地,至今。
基于以上建议均不能解决问题,而儿子上学却箭在弦上,本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本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6】41号)以及《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解决本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公人管字【2016】1196号)之规定,特向贵单位提出申请:
黄一心,8岁,无户口,申请随父加入北京户籍。
切盼各位领导同志,体谅我们小老百姓的疾苦,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给出一个切实解决孩子户口的办法。毕竟,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他不仅是我的孩子,也是祖国的孩子、北京的孩子。相关证件附后。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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